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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公示 钱柜包房费涨价50%
信息来源:国际金融报 信息作者:  字体:【】  发布时间:2007-8-25 17:41:45 打印 关闭

    自8月21日起,国家版权局对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以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公示的收费标准为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

  就在国家版权局明确表示要向卡拉OK经营者收取版权使用费之后,有媒体报道称,北京钱柜所有包厢价格平均涨幅达到50%左右,成为“版权使用费”事件以来北京第一家涨价的KTV企业。
 
  为此,记者致电钱柜、好乐迪、麦乐迪等上海知名KTV企业,上述企业表示旗下各个门店均没有涨价。而上海钱柜KTV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7月时,上海钱柜已经对所有包厢价格进行了上调,目前尚未接到总公司要求涨价的通知。

  近年来,著作权人一直未能实现依法收取版权使用费的权利。今年以来,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与此相关的两家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加快了对卡拉OK厅收取版权使用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7月中旬向国家版权局上报了他们共同拟定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

  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按年度缴纳卡拉OK使用音乐作品及MV作品的版权使用费。版权使用费定价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与MV两类作品使用费)。至此,一直引发诸多推测和关注的向卡拉OK厅收取版权使用费问题,终于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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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评论
KTV8848网友 发布在 2007-12-10 11:17:14
其实这哪是收KTV经销商的费用啊!!
这个钱还是消费者出!要是能同时控制住包房不涨价那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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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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