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注册好处
首页 商机 资讯 装修 学堂 专家 人才 黄页 下载 论坛/博客
 您当前所在位置: 资讯 > KTV速递
威海酒吧 为何大部分酒吧冷冷清清?
信息来源:http://whnews.cn/news 信息作者:  字体:【】  发布时间:2006-9-12 10:01:39 打印 关闭

    酒吧业是现代服务娱乐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反映一个城市开放度和国际化的风向标。上个世纪90年代,酒吧以舶来品的身份进入威海。但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与包括临近的烟台和青岛等在内的全国其它城市发达的酒吧业相比,威海酒吧文化仍处于蹒跚前行的境地,没能形成气候,其症结何在?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调查:大部分酒吧冷冷清清

  酒吧是西方文明的产物,是在社区文化的背景下产生的,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在现代社会,它是一个以休闲文化为载体的娱乐天堂,是很多人放松娱乐、交流情感的平台。

  眼下正是夜经济繁荣的时节,不少人都会走出家门,或逛夜市,或去海边……夜间消费的场所大多人满为患,但记者采访中发现,理应分一块夜经济蛋糕的酒吧业却并不景气,大部分酒吧显得冷冷清清。

  8月14日19时许,记者来到市区统一路与光明路交会处附近的一家酒吧,一直呆到22时许,发现总共进酒吧的人不过20人次。记者仔细数了数座位,加上KTV包房的座位,一共有一百多个,上座率不到五分之一。

  8月15日晚在文化东路一家酒吧,从18点40分到21时许,进酒吧的人总共也不到20名,酒吧老板连连感叹生意不好做。

  8月16日,记者在高区哈工大路的一个酒吧呆了一个晚上,除了吧长的两位朋友和记者外,只有3名顾客在那里消费。另有四名年轻人前来休闲,却不知道为何又走了。

  比起别的酒吧,昆明路某酒吧生意要好得多,但酒吧经理表示,经营状况离他的目标太远。他告诉记者,他去过北京、上海,知道真正红火的酒吧是什么样子。

  顾客:服务水平差,文化氛围淡

  从事文字工作的市民耿先生对酒吧情有独钟,过去在外地工作,常常进酒吧。然而提起威海的酒吧,耿先生却气不打一处出。有一次,在某酒吧,耿先生要了杯“长岛冰茶”,却被告知没有,让来杯“血腥玛丽”,回答也是没有。耿先生说,这两种都是酒吧中常见的饮品,稍微有些专业水准的调酒师都能办到,自那以后他就很少去酒吧了。记者了解到,目前威海大部分酒吧没有专业调酒师。

  在统一路与光明路交会处的某酒吧,记者与一位专门负责调酒的女服务生聊了起来。当问到是否专业时,她笑了笑说,她不是专业的,但按比例搞混合还是没有问题的。在哈工大路一家酒吧,吧长告诉记者,他们目前没有专业调酒师,但正有人去外面学习。

  耿先生表示,威海酒吧的另一个大的缺陷就是缺乏应有的文化元素。音乐是酒吧的灵魂之一,然而威海的酒吧拥有乐队或者专业DJ(负责酒吧或者舞厅音乐播放的调音师)的太少了,据他所知,只有两家酒吧拥有。

  网友:低工资高消费制约酒吧业发展

  一位名叫seraph的网友认为酒吧之所以没有在威海发展起来,是因为威海不具备这个消费需求。他(她)说酒吧最主要的消费群体是中产阶层。中产阶层一般工作固定、收入稳定并且文化素质较高,在每天的工作结束后,都会有一些空余时间。他们需要消遣娱乐,缓解工作的压力,和朋友聊天,酒吧成为一个理想的去处。而威海这样的人群是少之又少。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标准,年收入在15万元到30万元,即可称得上中产阶层。从威海工资水平来看,月收入2000元以上的就算高工资了。显然威海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年收入能稳定在中产阶层水平。

  另一方面,威海的物价水平却相对较高,随之而来的生存成本自然成为众多白领阶层的负担。我们常常听到一些青年们抱怨工资太低了。逛一次酒吧,少说也得几十元。很多人因此觉得去酒吧花钱不值得。

  经营者:市民消费观念跟不上

  经营者同样有满肚子的话要说。在采访中,记者多次听到“威海人缺少进酒吧的习惯”的说法。昆明路某酒吧的宋经理认为酒吧没能火起来,主要是市民的消费观念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

  他说,在饭桌上一掷千金的大有人在,浪费的习惯也屡见不鲜,可见部分市民是具有相当的消费能力的。据他分析,很多人没有进酒吧的习惯是因为注重物质享受而不注重精神享受,酒吧是提供休闲、放松的地方,很多人感觉在那里花钱买不到实在的东西,不如去酒店划算。不过,他仍然雄心勃勃地表示,他们正在努力培养市场,引导市民消费。文化东路某酒吧的老板认为酒吧主要是给顾客一个自娱自乐、与人交流的平台。逛酒吧在于喜欢与否,很像买衣服,喜欢的人就常常去。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市民并不认同酒吧。个体业户丛先生说,他上酒吧就是为了陪陪来自国外的朋友,他并不认同酒吧,去中国人自己的饭馆、茶馆更好。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共0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内容:
匿名
验证码:
 
请您注意: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本站评论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关于我们 | 使用条款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特色服务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 | 投稿专区 | 网站地图
《中国KTV商务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 - 2008
粤ICP备05048527号 网站技术支持 劢通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