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南府办[2003]132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加强我市公共娱乐场所和我局属基层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保障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局属基层单位的实际和我市文化娱乐场所的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重点整治我市文化娱乐场所中的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督促局属基层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严格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 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1.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要当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限期改正。
2.疏散通通、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 故应急照明的设置、位置、数量、疏散通道的装修材料耐火等级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应当限期改正。
3.在公共娱乐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 置铁栅栏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应当立即拆除。
4.在场所常闭防火门上,要张贴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处于关 闭状态的警示用语。
(三)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 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下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基本情况登记表》、,让各文化娱乐场所及局属单位进行自查整改,时间为8月11日至8月25日,按照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要求和自查整改的时限规定,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并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上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二)检查验收,时间为9月11日至D10月11日。抽调人员组 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各娱乐场所及局属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填写《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对不合要求的单位、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认真填写《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备案登记表》,把存在的隐患情况逐一登记造册报送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抽调市文化市场稽查队网吧科副科长杨永辉参加由公安消防、工会、文化、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进行抽查监督工作。
四、 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讲政治、促发展、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严禁出现执法 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行为。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通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制定和完善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使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